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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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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88 更新时间:2019年01月08日10:29:00 打印此页 关闭

30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企业、院校、政府等都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但是,和世界上发达国家德国、日本、美国等国相比,我国开展校企合作的时间短、经验不足,和世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企业、院校、政府等主体在如何发挥主体地位作用和各自的优势上还存在着许多困境和困惑。       目前,中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177.94万户;全国高校共2542所(不含独立学院)。我国产学研用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向经济成果转化的比例低,企业的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亟待提升。比如,科技科技投入迅速增长的同时,突破性原创性成果较少;应用型科技成果产出不少,但整体转化率很低。据统计,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10%,部分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5%,而发达国家普遍达到40%~50%,只有尽快实现产业化,才能真正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目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占0.56%,大中型企业仅为0.71%;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很多企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状态,甚至靠仿造过日子。虽然国家在近两年推出了各类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但参与的院校和企业毕竟是少数;远水解不了近渴。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院校与企业的合作空间广阔,大有可为。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全国掀起了创新创业热潮。院校可以通过发挥科研实力强、学术基础牢固的特点,集中力量在关键领域进行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并形成相当数量的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优势,然后向型企业转移,由企业完成知识产权和人才资源的市场过程。要想让专利成果真正走出高校,实现科研与产业的对接,还需要“孵化”平台。通过这种深入合作,使高校的研发会相对更务实,更接近市场,将高校定位于“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中,成果转化在企业里”,企业亦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和市场优势向院校和政府机构提供服务,形成跨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吸收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

上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全国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试行)